分享真正的重要議題,在網路上激發起更多的正反面討論"
新使用者?立即註冊
.
服務首頁|服務說明|Yahoo!奇摩.
知識+ 首頁
知識分類
電腦網路
科學常識
醫療保健
煩惱心事
生活資訊
手機通訊
休閒嗜好
視聽娛樂
運動體育
社會人文
商業金融
教育學習 .如何做
煩惱
主題知識
.•我要發問 •發表 •我要發問 ..熱門: 中華職棒 NBA 4G LTE 流感 東北季風 主題 從科學角度看病毒 .知識搜尋 ....知識+ 首頁> 生活資訊> 交通> 公路 •加入追蹤 •轉寄朋友 •友善列印 看另一則問題 .知識問題|
請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. 發問者: 布嚕寶 ( 初學者 5 級)
發問時間: 2007-06-07 17:47:16
解決時間: 2007-06-17 17:53:03
解答贈點: 20 ( 共有 0 人贊助 )
回答: 2 評論: 0 意見: 0
[ 檢舉 ]
網友正面評價
80%
.共有 5 人評價.不當內容由分類板主暫時隱藏
[ 點此以瀏覽 ]
請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0款
第61條3項
要罰多少??
它勾選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
是指神ㄇ意思壓??
他違規事實陳述~~駕車起始前 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致肇事~
問題是我車根本還停在那看左右來車卻被逆向來車撞到~~
第45條1項10款~起始前 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~
我停在那又被逆向ㄉ撞到~真ㄉ覺ㄉ很冤枉~~這樣也成立ㄇ??
那第61條3項又是從何罰起~
想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~~有點緊急~~謝謝 •2007-06-07 23:38:02 補充
並不是我沒看清楚 我停在那裡且那個地方根本看不到右方的來車 真的覺得都不知要怎麼講了 這樣的罰單我還是要摸著鼻子認了嗎??(這樣我可以向處罰機關陳述嗎??)
還有記違規點數三點對我有什麼影響呢??
煩請活字典在幫我解答一下~~謝謝
最佳解答•網友票選.. 回答者: 活字典 ( 大師 1 級 )
擅長領域: 生活法律 | 中國文學
回答時間: 2007-06-07 18:41:28
[ 檢舉 ] .不當內容由分類板主暫時隱藏
[ 點此以瀏覽 ]
第 45 條
汽車駕駛人,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:
十、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以應到案日期前、逾越應到案日期30日內、逾越應到案日期30日內以上60日內逾越應到案日期60日以上為區分:﹝請注意!罰單於接收後一個星期以後才可以繳錢﹞
機器腳踏車駕駛人罰 600~1800元。
600﹝應到案日期前﹞/1200﹝逾越應到案日期30日內﹞/1500﹝30日內以上60日內﹞/1800﹝逾越應到案日期60日以上﹞
第 61 條
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、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,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,記違規點數三點;致人重傷者,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。
什麼是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?
答案:
到案日期:罰單上有寫
應到案處所:罰單上有寫
繳納罰款地點:(應到案處所)
繳納罰款期限:罰單上有寫!
報到那天:證件、繳納罰款的收據帶齊全,提早去罰單上寫的應到案處所。
建議:在罰單所規定的期限之內繳款,否則會加重處罰。
以後開車小心點,不要再肇事了!
相關詞:
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2項00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1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01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1項4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
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
http://toye4441.pixnet.net/blog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mis968
http://blog.roodo.com/mis968
http://blog.sina.com.tw/mis968/
http://toye4441.pixnet.net/blog/post/108562430
新使用者?立即註冊
.
服務首頁|服務說明|Yahoo!奇摩.
知識+ 首頁
知識分類
電腦網路
科學常識
醫療保健
煩惱心事
生活資訊
手機通訊
休閒嗜好
視聽娛樂
運動體育
社會人文
商業金融
教育學習 .如何做
煩惱
主題知識
.•我要發問 •發表 •我要發問 ..熱門: 中華職棒 NBA 4G LTE 流感 東北季風 主題 從科學角度看病毒 .知識搜尋 ....知識+ 首頁> 生活資訊> 交通> 公路 •加入追蹤 •轉寄朋友 •友善列印 看另一則問題 .知識問題|
請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. 發問者: 布嚕寶 ( 初學者 5 級)
發問時間: 2007-06-07 17:47:16
解決時間: 2007-06-17 17:53:03
解答贈點: 20 ( 共有 0 人贊助 )
回答: 2 評論: 0 意見: 0
[ 檢舉 ]
網友正面評價
80%
.共有 5 人評價.不當內容由分類板主暫時隱藏
[ 點此以瀏覽 ]
請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0款
第61條3項
要罰多少??
它勾選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
是指神ㄇ意思壓??
他違規事實陳述~~駕車起始前 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致肇事~
問題是我車根本還停在那看左右來車卻被逆向來車撞到~~
第45條1項10款~起始前 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~
我停在那又被逆向ㄉ撞到~真ㄉ覺ㄉ很冤枉~~這樣也成立ㄇ??
那第61條3項又是從何罰起~
想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~~有點緊急~~謝謝 •2007-06-07 23:38:02 補充
並不是我沒看清楚 我停在那裡且那個地方根本看不到右方的來車 真的覺得都不知要怎麼講了 這樣的罰單我還是要摸著鼻子認了嗎??(這樣我可以向處罰機關陳述嗎??)
還有記違規點數三點對我有什麼影響呢??
煩請活字典在幫我解答一下~~謝謝
最佳解答•網友票選.. 回答者: 活字典 ( 大師 1 級 )
擅長領域: 生活法律 | 中國文學
回答時間: 2007-06-07 18:41:28
[ 檢舉 ] .不當內容由分類板主暫時隱藏
[ 點此以瀏覽 ]
第 45 條
汽車駕駛人,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:
十、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以應到案日期前、逾越應到案日期30日內、逾越應到案日期30日內以上60日內逾越應到案日期60日以上為區分:﹝請注意!罰單於接收後一個星期以後才可以繳錢﹞
機器腳踏車駕駛人罰 600~1800元。
600﹝應到案日期前﹞/1200﹝逾越應到案日期30日內﹞/1500﹝30日內以上60日內﹞/1800﹝逾越應到案日期60日以上﹞
第 61 條
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、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,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,記違規點數三點;致人重傷者,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。
什麼是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?
答案:
到案日期:罰單上有寫
應到案處所:罰單上有寫
繳納罰款地點:(應到案處所)
繳納罰款期限:罰單上有寫!
報到那天:證件、繳納罰款的收據帶齊全,提早去罰單上寫的應到案處所。
建議:在罰單所規定的期限之內繳款,否則會加重處罰。
以後開車小心點,不要再肇事了!
相關詞:
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2項00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1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01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1項4款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
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
全站熱搜